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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26-01-22 浏览次数: 30 来源: 清徐县政府网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认真履行文旅市场执法监管职责,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若干举措》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严格落实省、市、县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主体
清徐县文化和旅游局(清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其派出机构)具体实施,按照清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权限确定执法检查执行机构及人员。涉及跨部门执法检查事项的,在文旅部执法事项清单以外的事权的执法检查,执行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计划。
二、检查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检查职权,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一)日常检查
依据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采取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管辖区域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行政检查。
(二)联合执法检查
结合工作实际,在遇到有必要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的事项时,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发挥多部门优势,提升执法效能。
(三)“双随机”抽查
按照“双随机”检查明确的工作原则,结合各有关部门工作要求,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被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对歌舞娱乐、游艺游戏、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主体的检查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未按规定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执法检查。(一般时段1-12月,重点时段寒、暑假)
2.营业性演出执法检查。(演出时段)
(二)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从业人员执法检查
1.旅行社、分社开展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情况执法检查。(一般时段1-12月,重点时段节、假日)
2.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的执法检查。(一般时段1-12月,重点时段节、假日)
3.重点时段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小长假)
(三)对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业领域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版权、电影等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执法检查。(1月-12月)
四、检查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后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结果将依法予以公示。
清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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