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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林业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26-09-01 浏览次数: 0 来源: 清徐县政府网 字号:[ 大 中 小 ]
各乡镇林业站,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林业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林业行政检查计划如下:
一、执法检查主体
清徐县林业局
二、实施机构
清徐县林业局
三、检查目标
依法履行林业行政管理职责,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林业生态安全,确保林草种苗生产经营管理等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四、检查内容
(一)对森林草原防火的行政检查
排查林区火源管控隐患(如焚烧秸秆、祭祀用火等)。
(二)对林草种苗的行政检查
核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打击销售劣质种苗行为。
五、时间安排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每年检查1次(双随机、一公开);森林防火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速依法治林进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局机关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
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并对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记录。
(三)强化事后监管
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严肃执法纪律
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接受执法对象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清徐县林业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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