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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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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1H26144T/2025-000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发文字号 清政办发〔2025〕7号 成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时间 2025-03-2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本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关于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清徐县旅游资源家底,综合评估资源品级品质和开发潜力,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晋旅改发组〔202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与意义

利用现代技术,对我县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展调查,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建立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信息库。全面摸清我县旅游资源总量和规模丰度,综合评估资源品级品质和开发潜力,明确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潜力和重点区域,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为加强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普查范围与对象

(一)普查范围。

全县10个乡(镇、街道)。

(二)普查对象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对我县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等8大主类、31个亚类、155个基本类型的旅游资源开展普查。

三、普查阶段任务安排

根据《山西省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我县普查工作拟定于2025年2月启动,2025年7月底前完成。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分为三个工作阶段。

(一)工作筹备阶段

时间:2025年2月底前

主要任务:成立普查办公室与专家委员会,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组建县普查工作队伍,制定并印发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组织召开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及普查业务培训会,开展前期宣传培训工作。组建清徐县普查工作队伍,编制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支持,编制县级《旅游资源名录表》及相关资料收集清单。

(二)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调查阶段

时间:2025年6月底前

主要任务:开展并完成旅游资源普查,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源调查表,同步录入旅游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评价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提供新的旅游资源。

(三)普查成果编制报审阶段

时间:2025年7月底前

主要任务:将旅游资源普查成果完整准确地上传到省旅游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平台,在旅游资源实地调查、分类和评价的基础上,按普查工作目录编制清徐县普查成果册,并按程序报审。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断补充新发现、新出现的资源点及相关信息。

四、普查方式

(一)梳理已有资源。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普查工作协调会,系统收集已有资料,综合分析并初步掌握县域文旅资源的等级情况,整理出现有资源和潜在资源,注重梳理具有旅游价值的资源。

(二)全面查找资源。通过文献档案、外业调查等方式寻找旅游资源,实现文旅资源的应普尽普、应查尽查。

五、工作内容

(一)界定旅游资源。聚焦国家文化和旅游相关标准,以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原则,清晰界定旅游资源范围,科学开展普查工作。

(二)组织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文化和旅游部门业务人员、普查技术人员、县级普查员。培训内容包括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评价、旅游资源调查程序与方法和国土资源信息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资料收集。收集与旅游资源相关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一般包括地方志、乡土教材、旅游区与旅游点介绍、规划与专题报告和照片、宣传片等。县普查办根据收集的资料,整编《清徐县旅游资源预目录表》,作为开展实地普查工作的基础资料。

(四)外业普查。普查队按行政区或地貌生物、文化等特征划分调查区,确定调查工作小组,各调查小组成员应包括普查技术人员和县级普查员,根据调查对象分布情况,科学制定调查线路,开展实地普查。按照旅游资源评价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等级评价,每个资源单体应由不少于3名普查技术人员共同评价。

(五)内业整理。汇总、整理普查表单及影像数据,完整准确采集、归类、存档,同步录入资源数据库,提交县普查办。县普查办组织开展完成率(资源点的空间覆盖率)资源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资源等级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方面的复审。

(六)成果审查。县普查办组织普查办成员、县级专家委员会专家、普查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开展清徐县旅游资源单体普查审核以及普查成果评审,通过后向省、市两级申报审核,逐级组织验收。

(七)成果汇编。一是表单梳理归档,包含普查表单、视频、图片等原始资料;二是普查图集绘制,绘制旅游资源总图,旅游资源类型图和旅游资源评价图(含优良级旅游资源图)等图件;三是成果编写,编撰《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保护与利用指南》《清徐县旅游资源影像录》《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自评报告》等系列成果。

六、组织架构

组建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成立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负责组建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专家委员会;

3.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团队,组建清徐县普查工作队伍;

4.负责普查宣传工作,向上级部门报送普查工作信息简报。

(二)清徐县专家委员会

组建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专家委员会,按照《山西省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要求,由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地质遗迹、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及旅游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参与咨询、评审、答疑、培训、研讨等工作。主要职责:

1.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的决策咨询;

2.参与各阶段各类工作方案的制定,参与技术标准及工作规程和各类普查成果的评审等工作;

3.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疑难问题的研究解答。

(三)清徐县普查工作队伍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团队组成清徐县普查工作队伍,提供技术支撑。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技术层面工作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制定《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技术方案》。

2.负责全县实地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组建全县外业调查工作小组开展普查工作,参与清徐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全过程。

3.组建评审小组,开展清徐县旅游资源单体普查审核以及普查成果评审。

(四)县级有关部门

县政府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档案馆)、县发改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景区(景点)等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按职责收集、整理并提供本系统、本单位所掌握的旅游资源相关资料(涉密资料除外),共享资源数据,同时结合职能职责按时完成其他旅游资源普查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及资料收集清单见附件)

七、经费保障

根据《山西省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下达,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旅游资源普查涉及层面广、参与部门多、社会影响大。县普查办要加强对我县普查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实施,县文旅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好普查工作,确保各个阶段的普查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县文旅局做好本部门的普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普查相关工作对接、落实。

(二)强化技术保障

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对接专家委员会和专业第三方团队,形成有效的专家技术指导与督查工作手段。

(三)确保工作效果

县普查办要加强统筹、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稳步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附件:各部门职责分工及资料收集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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