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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徐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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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1H26144T/2025-000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发文字号 清政办发〔2025〕26号 成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时间 2025-09-15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本网站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按照《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晋枪爆联席办〔20251号)的要求,现将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定期进行工作报送。

 

                    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进一步严管严控民用爆炸物品,严查严治涉爆安全隐患,严打严惩涉爆违法犯罪,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懈情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明晰监管责任,全链条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加快构建与新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格局,不断提升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既要从生产环节往后抓,也要从使用环节往前抓,不断健全动态化安全监管、常态化隐患排查、全流程信息管控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业单位主体责任,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实现“三个坚决、三个严防”目标,即:坚决整改一批从业单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坚决打掉一批涉及范围广、危害严重的重大犯罪案件,严防通过“网络+寄递”方式非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严防不法分子获取民用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施个人极端犯罪,严防发生民用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抢案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社工部、县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网信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邮政公司等9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清徐县公安,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制定落实工作措施、组织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全链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参照成立相应全链条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整治重点

(一)重点地区。涉爆犯罪突出、爆炸事故易发的地区;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现象严重的地区;矿山分布多、民用爆炸物品监管任务重的地区;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地区

(二)重点单位和部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爆破作业单位,易制爆危化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的各类重点工程项目;煤矿、非煤矿山、关闭矿山,以及周边村(居)民区和工棚、工地等外来人员聚集地;出租出租厂房、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废弃工、仓库、窑洞、垃圾场、养殖场等管理盲区死角

(三)重点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领域从业人员、有条件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掌握制爆专业技术的人员;曾经私开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人员;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曾经因从事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有现实危险的人员。 

、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检查,全力消除风险隐患

1.生产、销售环节: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生产经营现场检查情况;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应急演练等环节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四超”(超员、超重、超产、超时)问题;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是否与企业现状相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问题;企业、生产线停产或复产手续是否完备;销售备案制度是否规范;是否落实生产线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是否存在视频监控盲区;重大危险源标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抗爆间室门机安全联锁措施,及时对老旧抗爆间室、抗爆门、传递窗进行改造;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我县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监督检查中的民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运输环节:依法对承运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承运单位是否建立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使用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加强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管理;是否在审核发放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时,认真核对承运企业、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资质,从严审核运输车辆通行时段和线路,对不具备实施道路运输动态监控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是否存在普通货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夹带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为,以及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是否对运输组织调度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特性、运输过程安全操作要求、运输单证制作及使用、应急处置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法进行培训教育;是否严格落实运输许可跨地区、跨部门通报机制,确保道路运输通报反馈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储存环节:重点检查储存库经安全评价合格,建筑结构、警示标志、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消防、电气、防雷、防静电、防射频等措施;是否执行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制度;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在非专业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安装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视频监控覆盖目标80%以上(出入口和直接被监控目标应全覆盖),录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是否对保管员和值班守护人员开展以防盗抢、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并有培训记录;是否制定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并每半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演练;是否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等有关规定,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库区装卸车及中转运输过程是否遵守安全规程;是否存在废品、过期产品、试验品、收缴产品与合格产品混存,雷管库内进行拆箱、分发作业等情况。10月底前全县地面库房视频和经纬度定位情况要全部接入民爆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

4.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爆破作业时,是否存在操作不规范、野蛮装卸、炸药雷管混装等问题;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用、消耗、清退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爆破作业记录上是否有爆破员、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三方签字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设专人不间断管理、看护,配备专用保险箱(柜),当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是否清退入库;是否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检查从业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是否查验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是否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信息以及购买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购买用途等信息,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在销售、购买后是否及时备案;是否存在违规向不具备购买许可证件的单位或个人销售违规出借、转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否及时处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流向平衡比对异常预警;从业单位转产、停业停产或解散,是否及时、妥善处置库存危险化学品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强化收缴查控,全力压减危爆存量

1.全面清查收缴。对易藏匿爆炸物品的闲置房屋、废弃窑洞、施工工地工棚进行重点排查,对涉爆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林区、牧区、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以及易滋生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近年来关闭矿点、私开矿点周边进行滚动式查,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物品力争非法爆炸物品见底“清零”。要抓好一标三实”采集和租赁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准确了解辖区人员流动情况和房屋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行为。深化警网融合治理模式,将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和民警“懂法律、会调解”优势,健全“隐患联排、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处置涉爆安全隐患。会同法院、检察院联合发布收缴通告,明确宽严相济政策,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并主动上交非法爆炸物品。

责任单位: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社工部、县政法委

2.加强通道查控。强化对乘坐公交人员的安全检查,提高抽检率,实行“逢包必查、逢液必检、逢疑必问”原则,严防不法人员携带、运输危爆物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制度,发现涉爆线索及时报告。强化治安检查站堵控、社会面动态查控,特别是要根据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对可疑车辆、人员、物品的盘查力度,严格过滤查控措施,及时发现查缉非法爆炸物品,严防流入流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3.强化渠道管控。加强对寄递物流和货运行业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物流企业落实安全查验制度,重点检查含有可疑液体、粉末、有异味等物品的邮件、快件,建立完善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研究总结含有危险化学品邮件、快件常见伪装手法,提高发现、识别、处置能力。针对高风险人群、重点运递方向邮件快件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严查危爆物品,依法处理违规企业和人员,彻底封堵非法流通渠道。对不落实主体责任、问题突出的企业,通过联合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在行业内形成警示作用,倒逼企业规范管理。对查获的寄递物流渠道贩运危爆物品案件,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倒查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分公司

(三)强化重点治理,全力提升监管能力

1.严控重点物品。加强对影视烟火、退役发射药等物品的安全监管,健全农用硝酸铵和硝酸铵复混肥抗爆性能强制检测制度。逐一排查硝酸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可疑报告等措施,严防被非法获取利用。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最大限度减少不法分子利用拆解烟花爆竹获取烟火药、黑火药实施爆炸犯罪。对以液氧、二氧化碳爆破等新型爆破技术为名,违规制爆实施爆破行为进行全面排查起底,及时追根溯源,依法查处。同时,严密关注网络传播动态,加强网上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封堵相关信息,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网信办

2.严盯重点人员。进一步健全涉爆重点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人员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判和情况通报,及时预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流入地、流出地要落实“双向联查、双向联控”机制,实现对重点人员实时跟踪管控。要加强各类矛盾纠纷的互联互通、联动联调,加强对各类心态失衡、行为偏激人员,特别是对扬言实施爆炸、可能私藏危爆物品的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件。全面排查辖区内掌握制爆专业技术人员、民爆行业从业人员,是否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嫌疑,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严管涉爆矿山。加大对矿山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出井口检力度,严防私自携带爆炸物品,造成爆炸物品流失、被盗;完善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台账登记等制度,落实监督、检查等职责。聚焦无证勘查、以探代采、超范围开采等6类重点违法行为,对非法坑口、乱采滥挖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撤销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省政府“六条标准”要求彻底取缔、关闭到位,对剩余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及时收缴,妥善处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

4.严格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禁核定民用爆炸物品购买量,严禁利用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退补材料等流程变相延长审批时限。坚决杜绝区域垄断、地区封锁等问题,不得变相限制外地爆破作业单位合同备案,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评估、监理单位。大力推进“爆平安”APP应用,实现涉爆行政许可和备案“网上办、一次办”,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持续优化民用爆炸物品审批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

(四)强化打击力度,全力遏制涉爆犯罪

1.注重线索搜集。积极拓宽涉爆线索收集渠道,在日常检查、治安管控工作中深入摸排发现涉爆线索。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加强对即时通讯工具、微博、论坛、贴吧等网络信息平台巡查,全面排查网上涉爆非法交易线索。梳理历年来的涉爆案件线索,逐一研判,分类经营,联合作战,推动深挖要探索建立涉爆违法犯罪预警研判模型,全面碰撞、预警涉爆案件线索,集中组织线索梳理、串并和落地核查。

责任单位:各负有民用爆炸物品监管职责部门

2.全面落地核查。对排查梳理出的涉爆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深挖彻查,确保每条线索都要落地、都有结果。对公安部、省公安厅2023年以来推送的涉爆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认真核实每条线索落地情况,确保每条涉爆情报线索查实查清,彻底消除隐患。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资源,紧盯网上非法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及传播、教授制造爆炸物的情报信息,对内幕性、行动性线索,第一时间落地核查、查处打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涉爆线索分级分类核查,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民警。对于落地核查的,必须入户见面或见人见物,查清其真实购买意图,依法作出处理,及时消除涉爆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深化打击查处。紧紧围绕非法制贩、网上贩卖等突出涉爆犯罪活动,加强线索收集、情报侦察、案件经营等工作。对涉及人员多、地域广、危爆物品数量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统一指挥、捆绑作战,要成立专门办案队伍,开展专案经营,深挖彻查。对暴恐、黑恶、黄赌毒同涉爆合流案件建立线索核查追踪机制,成立联合专案组深挖细查,以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着力点,加强串并侦查,务必逐一查清危爆物品来源、流向,并追缴到位。对网上在逃人员,列出清单,逐一组成缉捕专班、制定追逃方案、落实追逃责任,确保全部缉捕归案。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强化制度建设,全力提高整治成效

1.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定期会商、情报共享、执法联动、线索转递、重点整治等工作制度,完善线索联查、案件联办、重点人员联控等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打击治理工作新格局。建立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综合施策。依托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压紧压实各地、各级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各负有民用爆炸物品监管职责部门

2.联合堵塞漏洞。建立情报信息通报机制,在全链条整治工作中,注重发现网络平台、寄递物流、加工制造等领域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部门间协作和风险信息数据共享,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和寄递物流企业协作。做好安检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发现识别危爆物品能力。

责任单位:各负有民用爆炸物品监管职责部门

3.强化宣传发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利用集中宣传日、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材料、发布网上提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部署和成效,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教育群众认清危害,自觉抵制非法爆炸物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事故,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严防舆论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各负有民用爆炸物品监管职责部门

六、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各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办法,统筹协调推进,确保部署到位。

(二)深化整治阶段(6月至11月)。各单位要分片区、分条线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逐级压实整治责任,破获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隐患。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底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长效性工作机制,推动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严密工作措施,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情报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区域协作,强化联动配合,形成从源头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打击整治工作格局。公安机关要研判涉爆犯罪的新规律、新特点,广辟情报来源,认真梳理线索,强化打击破案,不断提高打击整治工作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整改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问题找深、把症结找准、把隐患摸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重大问题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挂牌督办、记账式验收,确保排查彻底、整治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多轮次的暗访检查、重点督查,帮助查找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问责问效。将整治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岗位和人员,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责任、时限和标准,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敢于较真碰硬,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对因排查不落实、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倒查追责。

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确定专门联络人,推动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每月26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县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项目化”任务清单》(见附件),12月22日前报送全链条整治工作总结。重大案事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

 

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项目化”任务清单

成员单位

工作任务

工作

措施

责任

领导

责任

部门

责任人

进展情况

县社工部

指导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出租屋等重点部位清查工作。

指导社区协助相关部门,对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开展摸排,通过地毯式的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安全稳定。

郭文鑫

综合股

 

 

樊凯龙

 

 


县政法委

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发动网格员开展出租屋等重点部位清查工作。

进一步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职责,压紧压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督促指导各级综治中心网格员做好出租屋等重点部位排查工作

 

 

罗学功

 

 

办公室

 

 

郝凯璐

 

 


县网信办

加强网上巡查,强化网络内容管理,排查清理网上涉爆有害违法信息;督促属地网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易制爆危化品信息管控措施;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网上情报线索,依法处罚属地违法违规网站及自媒体账号;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工作。

一是开展网上巡查监控,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问题,加强网上巡查监控。二是对发现的网上涉爆有害违法信息,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报送。三是落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各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审核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涉爆违法信息。四是开展网上宣传,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认清危害。

殷瑞文

网络安全科

 

 

申俊刚

 

 


县公安局

牵头组织开展全链条整治工作,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制定落实工作措施、组织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强化民用爆炸物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爆物品流向。

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涉爆情报线索,指导侦查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加强民爆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开展清查收缴行动,排查整治重点地区,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网上巡查清理。

王德海

治安大队

郭俊福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组织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对非法坑口、乱采滥挖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一是进一步强化严打非法采矿共同责任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严打非法采矿工作职责,加强乡、村、部门履职尽责,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司法打击、责任追究”的共同监管责任机制。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与公安、应急、生态、交通、供电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多方位、多时段的检查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三是强化技防监管力度,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的科技监管模式,将非法采矿消灭在萌芽状态。

 

赵进

 

 

监察大队

 

胡志刚

 

 


县住建局

负责在建施工工地公棚进行重点排查

每月开展

王庆敏

安全管理股

张斌科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民爆物品运输企业加强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管理;督促物流企业加强货物检查力度,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制度,发现涉爆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严防爆炸物品通过物流渠道非法流通。

一、严格督促企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认识,确保民爆物品运输过程闭环监控、安全可靠。
二、严格要求民爆专用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提高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行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动态安全隐患
三、加强常态化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四、组织企业定期组织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培训,提高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闫志强

综合运输安全室

 

 

苑亚飞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管理局)

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指导我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摸清我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底数、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督促指导我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已取证企业强化安全监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与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协同发力,持续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五禁”规定。

闫军

煤矿通风机电安全股

刘晓兵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对发现非法爆炸物品线索,及时移交有关主管部门。

对《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我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非法爆炸物线索后,及时移交有关主管部门。

赵艳

质量科

 

 

张勇强

 

 


县发改科技局

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产业规划与安全监管工作,推动行业安全升级;协调民爆物品企业项目建设中的要素保障与安全审查

一是依据全县安全发展规划,科学编制民用爆炸物品产业布局规划,明确产业准入、布局优化方向,从源头把控安全风险。二是建设民爆物品企业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在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应急、公共等部门,同步审查安全设施设计、风险防控方案,保障项目安全合规建设个。三是对民用爆炸物品企业新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土地、能源等要素供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提升安全水平。

 

常继武

 

梁储股

 

 

王利军

 

 


县工信局

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检查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责令整改和处罚。

按计划周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成常进

 

安全科

秦志杰


县邮政分公司

负责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做好协议用户管理。

开展实名收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切实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稳定畅通。

原飞飞

综合科

 

 


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管理局)

负责指导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严格人员管理,落实出井检身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对辖区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强化井下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闫军

煤矿通风机电安全股

刘晓兵


大队

指导我县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民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对依法监督检查中的民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刘洋

防火办公室

 

刘洋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加强对乘客所携行李物品安全检查工作。

行车中要逢包必检、逢液必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上车,每趟车回场要进行车厢内安全检查;收车后对全车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闫志强

综合运输安全室

 

苑亚飞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加强对乘坐公交的旅客和所携带行李以及承运货物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涉爆物品。

严格进站安检制度,执行“逢人必检、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的安检原则。同时,对形迹可疑、神情紧张等乘客进行二次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车站警务室;

在节假日及国家重要时间节点,提升安检等级,对进站旅客执行“精检”。

定期携带违禁物品进站开展“对抗检查”、不断提升安检人员识图辨物能力。

制作《安检安保标准化作业手册》口袋书,配发于每个安检安保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每月召开综治安全会议,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

闫志强

综合运输安全室

 

苑亚飞

 


县住建局

负责落实商品租赁房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举措,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指导城区住建(房管)部门多渠道深入宣传租赁住房使用安全管理知识,根据省厅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属地租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运营企业检查房屋租住情况,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3.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通过12345热线、信访等各类渠道,收到违规行为举报后,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司法措施。

王庆敏

安全管理股

张斌科


县住建局

对工作中发现的可疑民爆物品及线索,及时移交主管部门

一是统一安排部署;二是加大排查力度;三是及时发现并移交主管部门

王庆敏

安全管理股

张斌科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负责严格审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审批

王敏丽

办公室

 

王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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