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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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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1H26144T/2026-000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发文字号 清政办发〔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时间 2026-03-1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本网站

柳杜乡、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第二轮土地承包

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柳杜乡

(二)基本情况:柳杜地处清徐县西南端东靠汾河,南接文水县,西邻交城县,全乡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12个集体经济组织,二轮土地确权32511亩,确权户数 4993户。2018年确权发证以来,农户承包地征占472.58亩,494户,第二轮土地延包到期时间2028年12月31日,具备开展二轮延包试点条件。

二、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我省《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摸底表(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试点村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摸底核实、制定延包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登记建簿、完善证书、资料归档、总结验收等。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农户承包地征占后的延包路径。四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乡镇跨村组的离婚妇女、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五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六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七是探索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和延包工作的有效衔接。

三、实施范围

根据全统一部署,我县柳杜乡2026年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2027年6月前完成试点任务

四、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于2026年2月起全面启动,预计在2027年6月底基本完成。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31日)

1.成立机构。成立二轮到期延包工作专班及办公室。乡镇成立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专班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

2.确定测绘公司。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作业队伍,签订工作合同。

3.制定工作方案。试点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延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制、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和风险预案。

4.开展宣传发动。县、乡两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村级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宣传册、横幅、广播、公开信等多种形式,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同时,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升干部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

(二)具体实施阶段

1.全面摸底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对以下七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实二轮承包以来农户人口、承包地面积及变动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开荒地、机动地、新增耕地情况;公职人员、进城落户人员、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成员身份认定;整户消亡、分户、合户等家庭结构变化;存在的土地承包矛盾纠纷与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对延包的具体意愿与诉求。摸底结果须经农户签字确认,确保准确无误。

试点乡镇要精准掌握所辖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对于因整村退耕还林、承包地被全部征收或征用等特殊情况确实无需开展延包的集体经济组织,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通过,报县政府批复。

2.制定延包方案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31日)

方案拟定:延包工作小组在摸底基础上,综合分析各类问题与农户意见,提出处置建议,依法研究拟定延包初步方案。方案须明确工作流程、人员职责、时间节点和具体路径。

确定方案:初步方案须在村内公示不少于15日。公示期满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随后报乡级工作专班审核,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复。

3.开展调查2026年8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依据批复的延包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等),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精确确认地块信息与权属。

4.审核公示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调查结果经村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村内公示不少于15日。公示无异议且经农户确认后,制作权属归户表,作为签订延包合同的直接依据。对有异议的,及时组织复核。

5.签订合同2026年1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根据最终确认的结果,更新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采用规范合同文本,组织农户签订延包合同。积极推行合同网签。依据新签合同,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6.完善证书2027年2月1日-2027年4月30日)

严格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1号)要求,协同做好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751日-2027年630日)

1.资料归档:对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有价值文件、图表、数据等资料,实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并推进档案数字化。

2.检查验收:试点乡镇对二轮到期延包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县二轮到期延包试点工作专班对乡镇工作进度、成果开展检查验收,及时纠正问题。

3.总结报告:试点乡镇党委和政府向二轮到期延包试点工作专班报告年度延包工作情况提交专题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二轮到期延包试点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档案司法局财政局、林业局网信办信访局、妇联柳杜乡,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刘紫霞(兼),副主任崔克勤(兼),成员由清徐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股人员组成,负责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的日常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指导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宣传发动、测绘队伍的选定、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调查公示表格、土地承包合同的印制等。

自然资源负责涉及承包地块变更信息所需的“三调”成果等资料,不动产统一登记与颁证工作等。

档案馆负责建立延包档案业务指导、规范整理工作机制,推进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等。

司法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

财政负责筹措安排需由本级承担的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等。

林业局要提供林地、草地、退耕还林等规划资料,做好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的衔接,确保一地不发两证

信访局要做好农户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调处解决土地纠纷

妇联负责指导延包过程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等

柳杜乡落实好主体责任,开展培训动员,检点各村二轮到期延包工作,审核各村延包方案,指导提出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做好纠纷调解、权证的发放等工作

村级负责原始资料的搜集审核、配合地块的调查测量、纠纷调解、组织确认公示、承包合同的签订等。

(二)落实经费保障,规范资金使用

二轮到期延包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按照中央、省、市、县分级负担的原则,工作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切实强化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经费管理,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利用现有成果节约开支。

(三)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宣传引导

加大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力度,发挥好专家和明白人作用。面向基层和农户,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精准宣传,确保政策准确传达。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试点工作相关信息。

(四)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风险

加强风险研判与舆情监控,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引导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化解延包中存在的矛盾问题要掌握重点群体诉求,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舆情监测,防止群体事件发生,遇有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确保延包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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