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1132 来源: 清徐县政府网 字号:[ 大 中 小 ]
以下企业未办理2022、2023年度年报公示,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前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上完成年报公示,逾期未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做出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2022、2023两年未年报名单.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