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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8-04 浏览次数: 8 来源: 清徐县政府网 字号:[ 大 中 小 ]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山西聚鼎隆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13户企业:
本局于2026年8月3日依法对你113户企业(名单见附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市监处罚〔2026〕150-262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113户企业公告送达,内容是:你113户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并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我局发布公告的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年报公示。通过拨打注册时预留电话未接通,经我局执法人员两次邮寄专用信函均无人签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山西聚鼎隆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13户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113户企业作出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请你113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市监处罚〔2026〕150-262号),逾期不领取即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晋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赵永斌、刘二俊 联系电话:0351-5722860
联系地址:清徐县美锦南大街5号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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