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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6-09-30       浏览次数: 9       来源: 清徐县政府网       字号:[ 大 中 小 ]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专项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县一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九制橄榄,抽样编号:GJC26000000595930313ZX,生产日期:2025-10-01,标称生产者: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银华食品厂,被抽样单位名称:清徐新幸福里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喹啉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清徐新幸福里超市有限公司调查。经查: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经查明,当事人在现场检查及后续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工作,态度端正,深刻认识错误。当事人与生产厂家签订了合同,索要了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进货票据及出厂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企业进购24盒,共计6.72公斤,货值1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货值金额较小,违法所得较少,未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并且对自身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提交了整改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不予立案处罚。

(三)该单位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了原因分析查找。该批次九制橄榄出现喹啉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该是生产环节造成的,企业也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索证索票。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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